“维权尽职尽责,服务无微不至”,2024年5月15日,消费者赵先生拿着一面锦旗来到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2024年4月10日,湖北省荆门市消费者赵先生来到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于2022年11月在掇刀某店定制2.9万元品牌家具。设计、加工、安装由该店负责,2023年5月完工。2024年1月开始,部分家具逐渐产生变色的现象,并随着时间推移加重。该店负责人和板材供应商到家里查看,板材供应商称其购买的属于通货板,有变色的几率,并提出现场修色的解决方案。
赵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该方案,要求更换全部家具并赔偿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僵持不下。
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展开调查。经过上门查看,赵先生定制的某品牌板材上印有该品牌注册商标。板材多处出现颜色不一致现象,有的颜色变深,有的颜色变蓝绿,实物与样品颜色出现较大差距,与当初安装时的颜色发生了严重的变色现象。根据调查情况,工作人员不厌其烦通过电话、现场调解的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从情、理、法入手,重点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款,强调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通过不懈努力,该店赔偿赵先生22000元,双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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