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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多级联动 快速调处一起涉外消费纠纷

2024-07-13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4年7月9日,蒙古国消费者嘎某到内蒙古自治区消保中心求助称:其于2023年9月、12月先后两次在呼和浩特市神州数码某商家维修苹果笔记本电脑,更换了原装屏幕和电池,2024年3月又出现了屏幕开胶、系统提升电池异常的问题,当时投诉人在蒙古国无法及时到呼和浩特。此次嘎某到中国的签证还有5天到期,且存在语言不通、沟通不畅的问题,希望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尽快处理纠纷。自治区12315平台蒙语话务专员充分了解嘎某的诉求,通过“全国12315平台”登记投诉并及时向下分流。

  接到投诉工单后,呼和浩特市消保中心和新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及时进行现场调解,组织消费者、经营者双方围绕消费争议发生的时间、问题、责任及证据充分沟通后,达成3日内妥善维修的调解协议。消费者嘎某对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工作和经营者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近年来,自治区本级12315平台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先后吸纳英语专业及蒙汉兼通人员,充实干部职工队伍,实现了话务平台中、蒙、英文多语服务,不断提升涉外消费维权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内蒙古自治区消保中心提示:外籍人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个人生活需要消费,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如在内蒙古地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过程中产生消费纠纷,可以拨打热线电话0471-12315进行咨询、投诉。

  

  注:消费者、经营者达成调解协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g315.com.cn/12315/2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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