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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021-03-30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4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明确的2020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并组织做好本年度试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征集试点项目应符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标委服务联〔2009〕47号,见附件2)的规定和《通知》要求,请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行业、本区域实际,选取符合申报范围的特色领域及优势产业择优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自愿提出试点申请,具备《通知》要求的试点基本条件,试点项目应符合《通知》中的范围,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基础,有明确的目标、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能够顺利实施试点任务并完成考核评估。

  三、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见附件1)和实施方案,经试点承担单位、保证单位、参加单位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注册地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初审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于2020年10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育慧南路办公区(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5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其他事项

  请市标准化研究院配合做好试点项目申报审查等技术支撑工作。

  联 系 人:曾利新

  联系电话:57520099

  电子邮箱:zenglixin@scjgj.beijing.gov.cn

  附件:

  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40号) 

  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标委服务联〔2009〕47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40号)附件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附件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附件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标委服务联〔2009〕47号)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ttgg/202009/t20200918_2065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