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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2021-11-05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10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2020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公布了2020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显示,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7省市的考核结果为A级;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19省(区、市)的考核结果为B级;黑龙江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区)的考核结果为C级。

  据介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2020年各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从考核等级看,A级省份有7个,较上个考核年度增加3个;B级省份有19个,较上个考核年度减少3个;C级省份有5个,与上个考核年度持平;本年度无D级省份,与上个考核年度一样。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ztzl/zlqs/202111/t20211104_8274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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