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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小种”与“正山小種”分不清 福建南平公布9起商标侵权典型案件

2022-05-31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正山小种”竟然产自松溪、未经授权擅用“浦城大米”商标……4月13日,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9起2021年商标侵权典型案件。据悉,2021年,该局结合“铁拳”行动,积极强化商标行政保护,严厉打击各类商标违法行为,共查处商标、地理标志相关侵权案件62件,案值117.74万元,罚没62.22万元。

  其中,3起典型案例涉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问题。2021年7月,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整治茶叶市场,依法对武夷山市一家茶叶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将产自松溪的七款红茶装在标注有“正山小种”字样的外包装纸箱里对外销售。“正山小種”系武夷山市茶叶科学研究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0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涉案红茶外包装上标注的“正山小种”标志与“正山小種”仅在最后一个汉字有繁简体区别,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涉案红茶44.22千克,罚款5万元。另外两件涉及“浦城大米”“建瓯锥栗”地理标志商标侵权。

  另外6起分别是百货店将吹风机的品牌“顺丹牌”涂改成“PHILIPS”案、油漆店出售冒牌“雨虹”漆案、食杂店购进上门兜售的假冒“福矛窖酒”案、建盏陶瓷批发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建盏案,服装专卖店并架销售商标拼写相似服装案、文化培训学校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特殊标志案。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原文链接:http://www.sxwq.org.cn/show-10-63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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