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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

2023-11-18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11100000MB0143028R/2023-91552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文号: 2023年第31号 所属机构: 质量发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2022年各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各考核等级内,按照行政区划排序):

  A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

  B级: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C级: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ztzl/zlqs/202310/t20231023_8817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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