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商品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维权 > 贸易救济 > 正文

【视频】如何正确使用企业名称?

2023-11-18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何正确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登记机关对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交完成的企业名称予以保留,申请人应当在保留期届满前办理企业登记。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一般名称保留期为2个月;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保留期为1年。

  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等所使用的企业名称、法律文书使用企业名称都应当与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由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名称转让信息。

  企业授权使用企业名称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企业名称的授权方与使用方应当分别将企业名称授权使用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yhyxhj/202311/t20231106_24057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