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狠抓散煤污染治理,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实际,全面推进“禁煤区”散煤和燃煤设施“清零”行动。
一是明确职责范围,细化责任分工。制定下发了《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禁煤区”散煤和燃煤设施“清零”行动的通知》,明确禁煤区范围和各市场监管站职责分工,确保“清零”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向各经营户发放《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经营户禁用燃煤设施的通告》,做到提前宣传、提前知晓、提前解忧,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深入人心。
三是集中开展排查,加大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对辖区内经营户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要求禁煤区内所有企业、个体经营户在日常生产经营、生活活动中禁止使用燃煤及燃煤设施,全面取缔禁煤区范围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对取缔后死灰复燃的,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