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今年起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餐饮店、食品小销售店、小摊点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按下了审批服务“快捷键”。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对生产经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免于现场核查当场发放登记证卡实现“只跑一次”和“一次办成”。
为保证“放得开管得住”和食品监管品质不降级该局将事前核查变为事后监管对通过“告知承诺制”领取登记证卡的食品经营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实施首次现场检查发现申请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登记决定。
自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来已办理小摊点登记25件小经营店登记64件。